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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首富离婚案涉百亿财产纠葛,中国富豪离婚故事的典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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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19 14:57:2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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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钢集团传真文件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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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件最后一页日钢集团公章。

    日照钢铁集团日前公开发布山东首富杜双华致媒体及公众的一封公开信《亲情、法律、金钱的交织负累——我与前妻宋雅红绕不开的那些是非纠葛》。

日照钢铁集团董事长杜双华与其结发妻子宋雅红的离婚案受到广泛关注。去年9月,宋雅红将他告上法院,要求离婚并分割双方共同财产。此案因涉及高达数百亿的财产切分,成为国内财产标的最高的离婚案。

而尤其令人关注的是,此案在审理中爆出,在宋雅红不知情的情况下,夫妻两人10年前就由河北衡水法院判决双方离婚,因而成为轰动一时的“被离婚”奇案。

如今,杜双华的万言公开信,将两人的离婚大战进一步推到公众面前。

以下是公开信全文:

致所有关注我与宋雅红“被再离婚”案件的媒体及公众的一封公开信

亲情、法律、金钱的交织负累

---我与前妻宋雅红绕不开的那些是非纠葛


我是杜双华,近期因我前妻宋雅红女士及其利益关联者在媒体上的炒作,我很被动的成为一起离奇的“豪门被离婚”事件中的男主角并广受评议。不管是维护、诟病还是贬损、声讨,都是大家对我和这一事件的一种真诚态度,尽管这种聚焦于公众目光下的感觉很疲惫、无奈和辛苦,但我仍要感谢大家对我的关注。

对于这起“被离婚”事件,一直以来我抱着清者自清的态度保持着沉默。因为我认为,作为一个法制社会的公民,应该相信和尊重法律,一切是非曲直应悉由法院依法判理。而且,作为一个男人,把家庭隐私大白于天下,在媒体上与前妻斗嘴争强、让他人评头论足是大失尊严和有碍观瞻的。更重要的是,出于对孩子成长的保护心理,我一方面不想把他们带到这场闹剧当中,另一方面也竭力想在孩子心目中为宋雅红保留她作为母亲的尊严和形象,毕竟她是孩子的生身母亲,我不想让孩子知道这起事件中那些复杂的阴暗面。我盼望我的孩子们能够阳光的成长,不要在青春期的记忆中留下对母亲的阴影。

但是,我的沉默反而换来了宋等人变本加利的中伤。我是一个成年人,怎么攻击都可承受。但令我始料不及的是,通过宋等人的媒体造势,这场风波已经波及到了我年过八十的父母和未成年的孩子,宋公然将他们的照片资料公布于众。导致老人不堪承受周围的街谈巷议,孩子则每天都要面对来自老师、同学、朋友的询问关心,听他们对这件事说三道四,对自己的父母评点指责。这些都严重干扰了我亲人的精神和生活。宋雅红的这种作法已让我的顾忌失去意义,我的初衷已完全破灭。

特别令我受触动的是,通过宋等人在媒体上的片面不实之词,事实真相已被完全掩盖扭曲,社会公论一边倒的认为是我勾联做假、是我绝情弃义、是我对不住宋雅红。前几日就连我的次子都非常愤愤的冲我讲:“爸你别跟她斗了,她要什么你就给她不行吗?你现在是很宽容,可还应该再宽容一点。”言下之意也是其错在我。

这给我了强烈震动,我可以不在乎别人的评价,也可以不在意公众的质疑,但我不能不珍惜我和孩子的感情。因为作为我现在的这一个破裂婚姻家庭来说,夫妻感情已经荡然无存,孩子对我的孺慕依赖已经是我感情生活最重要的支撑,我无法容忍孩子对我产生误解、失去信任。

所以,当此之时,不管是从维护亲情角度还是对舆论负责的角度,我都不能再继续沉默,我应该站出来说明我与宋雅红之间所发生的真相。这既是对法律事实一个说明,也是对我的家庭亲人一份交待。无论是在法律还是道义层面,我都会为我下面将要说的话承担一个公民、父亲和公众人物所应承担的责任。

13年失败婚姻:事业家庭中的感情伤癍

结婚与第一桶金


我与宋雅红的这些是非恩怨从头梳理,得从1984年在首钢说起。那时我在首钢劳动服务公司跑业务,她高中毕业后在小车队开汽车。1988年1月我们登记结婚。

这里面需要向公众说明的一点,就是准备结婚的时候,我还没有到法定年龄,因为结婚去作了更改,我实际出生时间是1966年11月26日,改后身份证登记为1965年11月26日。至于我为什么改年龄急于结婚,个中情由宋雅红是心知肚明的。她现在在媒体上口口质问离婚判决书中我的出生日期有误,纯系明知故闹。

1988年8月,我们生下了长子杜秋龙。1990年,我下海从北京到三河做起了钢材加工业务,起步规模很小,就只有我和现在日钢的一位常务副总两个人,当时正好赶上改革开放初期,我们从手工到机械,从上门推销到订单销售,一步一步开展业务,三年间经过重重磨难积累过千万。这是我掘到的第一桶金。

二次创业产生的分歧

赚到了第一笔资金以后,我与宋雅红的分歧也随之产生。所以我现在看,跟宋雅红走到这一步,一切都是钱闹的,自打有钱我们就开始别扭,从小闹到大闹到现在全国看笑话。

有了一点小钱后,宋雅红非常兴奋和满足,她的意见是有了这么多钱,在北京好好享福就可以,不要再折腾了,万一有风险赔了怎么办?但是我的事业心比较强烈,我觉得还可以做的更大一些。到了1993年,我不顾宋的反对,到老家河北衡水市京华焊管总厂担任副厂长,算是启动了二次创业。

焊管厂建在衡水市的近郊,当时比较落后,很长一段时间我和工人都住在集体宿舍、一起吃大锅饭。特别是交通也非常不便,从北京去衡水仅单程就需要十多个小时,所以我也劝说宋雅红带着孩子到衡水市和我一同生活。但从小在北京长大的宋雅红去衡水看过以后,表示那里条件太差根本没法安家。我做了几次工作都没能说服她。最后她提出来:“你在衡水创你的业,我在北京看孩子。”无奈之下我也就答应了。

其实那个时候焊管厂正是攻坚过坎的时候,我是打心底里盼着她能与我在一起和孩子共同生活,也算是对我工作之余的一种安慰。可最终她也没有给我这份呼应和支持。

由于她和孩子在北京,那个期间我只能北京衡水两地跑,一边顾着家庭,一边顾着事业。也就是从这个时候起,两人渐起摩擦,开始有明显隔阂。

1993年到1995年期间,管厂的效益一直不好,我把手中的积蓄除留出家用以外全部都借给厂里,并且还办理了大笔贷款。这更引起了宋的反对,多次说我去衡水的决定是错误的,要求我从衡水焊管厂撤出来,回北京安生过日子。当时厂里正是上升爬坡阶段,我经营压力非常大,而作为妻子她又不理解,我做丈夫的也是年轻气盛不够体谅,总认为她处处扯后腿。这样天长日久,互相的怨气与日俱增,夫妻感情渐趋淡薄。

猜忌、争吵与冷对

1996年的一天,宋雅红突然跑到厂里,称听说我与厂里的一位女副厂长过从甚密,在厂内大闹一场,这令我颜面扫地。宋到厂闹过之后,我们的感情就急转直下,但这个时候她已再次怀孕,我们的婚姻就这样不冷不热的维系着,这期间,她搬出我父母的家,住到了她自己购置的一处房子里,我也极少回去,事实上已经分居了。

随后又发生的一件事直接将我们的感情降到了冰点。

当时,因为厂里经营非常困难,我下血本高薪从大厂县聘请了我以前的经理协助我管理企业,为了突出他的待遇,我又花130万买了一辆奔驰(车号冀T33333),我坐普桑,奔驰配给这位经理。宋知道这件事后,借故到厂里办事,临走时让奔驰司机送她回家,结果途中她借口让司机下车买水,乘机将车开走,长时间没有露面,自此之后,我也再没有见过那台车。为了把她和车找回来,我当时甚至都报了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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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19 14:58:49 |显示全部楼层
次子出生与“抢子风波”

1996年7月,我和宋雅红的次子出生了,在其怀孕期间,我早已经给取好了名字,如是男孩就叫“杜泽龙”,以与长子“杜秋龙”相对应。但是,宋把孩子生下以后没多久就藏匿起来,后来更以“杜则刚”的名字办理了户籍登记。

这个时候我的两个儿子都在宋雅红手里,这是我的亲生骨肉,我当然时时想念。长子虽然一直跟着她,但我很担心她教养孩子的方式。有一次我母亲看到长子脸颊受伤,大腿内侧有掐青伤痕,孩子说是自己不小心碰的。那时我与长子已很少有机会见面,知道这些事以后也让我非常牵挂。次子生下刚半年多又让她给藏起来,在我无计可施的情况下,我通过跟长子的偶尔见面讨好他,就像秋龙自己在电视上也说:“充当了一个小间谍的角色”,确实是从他那里知道小儿子下落的。原来,宋把次子放在安定门蒋宅口一个妇女家里,说是保姆,实际上是寄养,孩子打送过去以后,四个月里再没有接回过家里,宋只是偶尔去看望。

知道了次子下落我不可能无动于衷,于是就安排北京办事处的人观察过那家人对孩子的照顾情况,但是实情让我非常心疼。孩子住的那间屋又闷又热,连个风扇都没有,喝的是凉水,尿布也不及时换洗,孩子身上都起了痱子。听说这些我就坐不住了,直接赶到蒋宅口把孩子带了回来。

现在宋在媒体上口口声讨我“抢”了她的孩子,剥夺了一个母亲的权利,这是“抢”吗?我不是孩子的父亲吗?她凭什么把孩子藏起来不让我去看他们?她把两个孩子掌握在自己手里,用孩子的探视权来要挟我,难道不是在剥夺我做父亲的权利吗?

我把次子带走以后,宋雅红就出现了。我说生活要回到正轨,长子我带到衡水上学,衡水的教育质量也不错。次子由她在北京跟我父母一起看护。但她不同意。谈不下去了我提出来离婚,可宋仍然不表态,两人又是不欢而散。

现在她在媒体上把这事完全颠倒着说,称当年她没有离婚是我威胁她说“只要你敢提离婚,我就让你一辈子见不着次子”。这种说话让人难以置信,相信稍有法律常识的人略加判断便知真伪,我凭什么敢说出这种话?又凭什么能把她给吓住呢?难道她不知道离了婚以后更有对监护、探视权益的法律保护吗?

从那以后,但凡我只要打电话给她,一提离婚她就挂断,再之后我电话就打不通了,她也再没有露过面。后来在没有通知我的情况下带着大龙又搬了家,因为这期间我也不止一次到她原住地找过,但她踪迹全无。就这样,从97年8月以后我就与她失去了联系。

她那之后的生活状况,直到2008年以后我才听说并得到确认,她那时把长子放在了寄宿学校,自己与一位有妇之夫张某洲若即若离生活在一起。但在当时,我确实没有了她的下落。

这么大的北京,茫茫人海寻人殊为不易,何况她是故意躲起来呢?

六年默契平静:真实离异后的善意谎言

起诉离婚与判决生效


到了2001年2月,我与宋雅红已分居接近四年,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我又找不到她,于是便在衡水市中院起诉离婚。之所以选择在衡水中院起诉,因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对于下落不明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的诉讼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当时我的经常居住地就在衡水,且我起诉的财产标的额超过50万元,根据当时级别管辖规定,我在衡水中院起诉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现在宋雅红指责我在衡水中院起诉与法不合,对此,我没有必要辩解。

我的起诉书送交法院后,法院据此立案受理。案件审理期间,我得到的正式反馈是:因我无法提供宋的下落,法院到其原住地调查确认其不在该处居住已有一年以上,依法做了调查笔录,并依法公告送达了起诉书和开庭传票。

现在宋质疑调查笔录的真假、公告送达流程的合法性,这一点,我不是办案人员没有资格去做解释,但我希望并相信法院能够查清当年办案过程中的事实,虽然已时过境迁,但相关人员依然健在,完全可以还原真相,给公众一个正面答复。

况且,我有2001年2月1日法院开具的收取诉讼费的单据,在当年的《人民法院报》也可查到公告送达的记载。这是当时发生的客观事实,是任何人都伪造不了、也抹煞不掉的。

2001年7月28日,我与宋雅红的离婚判决正式生效,我们13年的婚姻关系宣告解除。

对法律文书中瑕疵的说明

宋雅红现在在媒体上称,当年的离婚判决错误百出,以此大做文章,声称这是造假判决、无效判决。我承认文书中确有瑕疵,这一点我不想避讳。因我没有聘请律师,在起诉书的起草过程中,宋雅红的名字还有两个儿子的出生日期以及杜泽龙的名字出现了错误,而法院在找不到对方的情况下,便根据我递交的起诉书下达了相关文书以致造成笔误。这里,我也借这个机会向媒体就这些笔误作一解释说明。

关于次子杜泽龙的姓名登记变更问题。次子跟我生活后,在生活中我们亲朋好友都习惯的喊他“二龙”,在学校和各种书面表达上则一致称为“杜泽龙”,我在起诉离婚时,也是按照这个名字书写的。后来直到2007年才把最初宋雅红单方在公安局登记的“杜则刚”正式更改过来。户籍登记名字与实际使用名字不符这也是生活中比较常见的。宋雅红等对此揪住不放,认为次子07年才改名为“杜泽龙”,而01年的判决书就已使用这一名字,以此推定判决书是07年以后做出的,这种判断显然是武断的。

关于判决书中我的出生日期问题。我向法院提供的是我实际的出生时间,这个前文我已说过,现实中实际出生日期与户籍登记的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也比比皆是,我无须过多引证赘述。

关于宋雅红名字错误问题。起诉书中宋雅红的名字写的是“宏”,这也是笔误之一,这是因为起诉书是由我口述、他人代笔的,成文后我未能检查甄别出来,所以出现了这个错误。

还有长子与次子出生月日颠倒问题,也是因两个儿子所有的身份证件都被宋雅红带走,我记忆偏差无法查证所致。

宋雅红因为原判文书存在的上述瑕疵,推定我与她的离婚案是假案、判决是无效判决,这种论调是很苍白的。即使有瑕疵也不应定论为假案、无效判决,何况这些瑕疵已由法院作了裁定补正。在这些问题的出现上,我确实应承担起诉书提供资料失误的责任,但这并不能影响案件的真实性。这些问题反而恰恰说明了这个案子的历史客观存在。如像宋雅红所称我与法院合伙“做假”,我何不做的天衣无缝?岂能出现这些低等的不应该出现的错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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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19 15:04:27 |显示全部楼层
约定的善意谎言

离婚之后,我与现在的女友在交往中产生了感情,生活到了一起,并生育了一个女儿。

我与宋雅红在分隔四年多之后,2002年4月,宋突然不期而至,闯到我姐姐家里吵闹,我也闻讯赶来。

依旧是争执、吵闹,然后理智的坐在一起谈判。双方都认为,离婚已经是事实,这份感情已经彻底破灭无法挽回,宋雅红也认为已经没有必要再就此事作无谓纠缠,关键是如何处理孩子方面的问题。当时我们达成了一个共识,认为现在孩子还小,在未成年以前不要让他们知道父母离婚的事实,而且次子不知道宋是她的生母,这么小的年纪不能接受这样的重大变故,等年满十八岁再向他们说明真相。这是我们的一个共同约定。但是作为条件,宋雅红提出,她同意次子由我抚养,但长子必须跟她一起生活,并且她和孩子所有的家庭、学习开支都由我来承担,用她的话说,要给你儿子好的教育和生活,这个钱必须你来资助。我很痛快的答应了她。

从那以后,她和儿子的所有开支都是由我来承担、资助,包括购房、置家俱等,她定期拿票据和白条到我父亲那里报销,我从来没有卡过一次。

宋雅红在电视上信誓旦旦的说这么多年没有从我这里拿过一分钱,这完全是歪曲事实。这么多年来,我对宋的资助超过一千万元,历年来给她从银行大宗转帐的记录以及放在我父亲那里的一些原始报销单据现在仍然可以查找到。

宋现在还宣称她苦寻儿子十多年,期间倍受思念煎熬,这种说法是不真实的。次子跟我以后,先是在衡水和我一起生活。这期间宋下落不明躲着我,更谈不上去找我和儿子,我那时天天在衡水焊管厂,她可以搬家,但我却不能迁厂,她不是不知道,可她从来没有露过面。到了2001年,因我实在没有更多精力和时间照顾次子,便将他送到了北京我姐姐家里,后来我又到山东创办日钢,更是没有时间,孩子便一直跟着我姐。我姐姐和我父母同住一个楼洞,住址宋雅红一清二楚,孩子2002年就读于北大附小,2008年升学到北大附中,初中现已毕业,这是完全公开的。“苦寻找不到”何曾有过?是宋雅红从未主动要求见孩子,我哪里有任何藏匿拒阻?宋雅红此说,无非是打“悲情牌”,博取公众的同情。

因为与宋雅红有了不向孩子说明真相的约定,我又做了我女儿母亲的工作,为了两个儿子健康成长,我与她暂不结婚,等孩子成年后或能够接受这个事实了,再与她登记领证公开举办婚礼。说到这里,我也特别感谢我的女友,她的胸怀让我非常感动,作为一个女人,没名没份的跟了我这么多年,还为我生下了一个女儿并抚育她成长,从我离婚至今从未在前妻与儿子的问题上让我为难,这是难能可贵的,我真的觉得这许久以来我欠她很多。

在这种善意谎言的约定下,我与宋各自相安无事的过了六年,而两个儿子对我们已离婚的事实毫不知情。

三载情法交织:利益驱动下的“斗法”纠缠

我成了“富豪”


2008年,我所拥有的日照钢铁公司因在汶川大地震中捐款过亿而首次受到媒体关注,我也第一次作为一个“富豪”进入媒体评论视野。宋雅红因而注意到了我企业的资产规模,这或许让她非常意外,生出了更多的想法和欲望。她开始向我表达她不平衡的情绪,多次强调我对她的经济帮助与我的实力不对称,并要求我在更大范围和更深程度给予她更多资助,从承担家庭开支到开展业务合作。

宋雅红跟我提出,希望我让她的朋友张某洲到日钢以赊购的方式做钢材销售,我了解了一下这位张先生的背景,获知其从未有过钢材贸易的从业经验,更谈不上运作钢材销售的经济实力,故此我拒绝了这一要求。还有一次,宋雅红又提出向日钢推销她所代理的某产品,我也想通过这种方式对其有所帮助,但公司承办部门调查后了解到其产品与日钢用途方向不匹配、不合适,业务最终没有执行。这两件事本是出于纯商业的考虑,但宋却因此对我愤愤不平,再三拿长子向我施压,双方本早趋平和的关系又开始变得非常敏感起来。

2008年10月,当年的胡润百富榜发布,我很意外的被评在了内陆第二富豪的位置,这一下在我的亲人、朋友和关联者圈子里更引发了强烈冲击。

现在宋雅红在媒体上总是拿着2008年媒体发布的榜单来佐证我的资产状况,这一点我没有什么异议。但是,当年除了这个榜单之外,有一篇《南方人物周刊》首发的《胡润百富榜第二神秘富豪杜双华调查》通讯文章在媒体广为转载刊发,里面明确的提到了“杜双华与前妻生有两子,离婚后各负责抚养一名。现在的妻子,为他生育了一个女儿”。(此文章现在仍然可在网上查到)难道说她只看到了财富排名没有看到同时刊发的文章内容吗?从常理上讲这是不可能的。如像宋雅红现在所云,此前对离婚毫不知情,那么在当时媒体广泛公开报道称我与前妻已离婚的消息后,宋为什么没有明确质疑反对?答案不言自明。

这一年的7月,宋雅红不知出于何种心态,改变了当年的约定,以身体不好为由强烈要求向二子杜泽龙说明部分真相。我也很体谅其作为母亲的心情,就向次子说明了宋雅红是其生母的事实。但是长子当年学业正处于关键阶段,状态非常不好,我们两人都不想刺激他的精神,同时也不想让次子一下子接受太多的反差,所以依然向他们隐瞒了已经离婚的真相,只是说父母感情不好没有住在一起。这也是我与宋两人事先的约定。

************** 以上为山东首富杜双华关于他与发妻离婚案的万言书***********************

下面将继续山东首富杜双华发妻的描述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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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19 15:09:5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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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首富杜双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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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双华发妻宋雅红)

       民营钢铁巨头杜双华和宋雅红的离婚案之所以广受关注在于:它不仅关乎一个家庭的离奇聚散,更因其涉及高达数百亿的财产切分。这将是国内目前财产标的最高的离婚案。下面就来看看媒体采访宋雅红时的报道:

  “结婚23年来,宋雅红知道杜双华容貌的渐变,知道他庞大商业帝国的崛起与扩张,甚至知道他在合法婚姻之外的情史,但唯独不知,早在10年前,她就已经‘被离婚’了。”——对媒体的这段总结,宋雅红认为,“概括得很好。”

  2011年4月27日,站在判决她“被离婚”的地方(衡水中院),宋雅红百感交集。十几家媒体记者围着她,听她诉说心中的苦闷。而法院拒绝开庭,说法是延期开庭通知快递给了她,但她并未收到。

  闻讯前来旁听这桩有可能创下“国内第一离婚案”(分割财产数额)的记者与家属,一个个讪讪离去。一个家庭离奇的悲欢故事,一桩高达几百亿元人民币的财产切分,均留待他日展开。

  婚姻的痛与怨

  提起杜双华,宋雅红心中充满了矛盾,“我佩服他,你想想,十几亿中国人,生意能做这么大的,(钢铁行业)也只出了一个杜双华而已。从这点来说,能认识他(成为夫妻),这是我宋雅红的福气。”

  很快,这位风韵犹存的女人,便开始讲诉二儿子被这位丈夫“掳去”、一别10年的痛楚:“保姆被打伤了,孩子被抢走,10年都不让我见一下。你想想,对一个当母亲的,这是什么煎熬?!”

  故事的原点,是二十多年前的那场相遇和恋爱——上世纪80年代初,在首钢劳动服务公司开叉车的宋雅红,和小她一岁、在同一单位上班做模具、跑销售的杜双华,相知、相恋了。彼时,二人都是首钢子弟、家中老幺。

  1988年1月,宋雅红与杜双华领证结婚。当年8月,生下长子杜秋龙。3年后,二人离职,开始创业生涯,“就是生产钢管,那时也没钱,设备都是他爸给弄的。一套设备几十万,我们当时没钱买……”

  杜的父亲为何有这么大的能量?宋雅红的理解是,她的这位公公一直在首钢管设备的科室当领导多年,手中握有很大的权力。因此,生产设备的厂家才能在他们两口子暂不付钱的情况下,直接给他们供货。

  在回忆中,这是一段堪称美好的日子。宋经常骑着自行车去上班,而丈夫则承担了其中的大部分工作,包括在厂里过夜、检修设备等等,“钱都是成麻袋地装,产品还没有生产出来,要货的人就排着队了,销路不愁”。

  很快,在北京租赁的那个小厂房,已经无法满足市场需求,杜双华决定回祖籍地——河北衡水,创办京华制管厂。事后看来,这是一个正确的决定,其作为钢铁巨头的基业开始奠定。而为照顾年幼的长子,宋依旧与公公、婆婆住在北京。

  “刚开始,他(杜双华)还半个月、一个月回来一次。后来忙,就回来得少了。那时候,他在衡水的制管厂,流水(销售额)就有好几亿了吧。”宋说,随着距离的拉大,二人的感情也开始拉大。

  杜双华曾经这样描述描述当时二人的婚姻状况,“我常年在外做生意,尤其从1994年到衡水市京华焊管总厂工作后,因工作繁忙,很少回家,对家照顾较少,夫妻之间难免生成误会。感情开始淡薄,以致后来被告怀疑我感情不专。”

  “1996年次子降生前,(宋雅红)曾两次到我所在厂里无理取闹,搞得我无法正常工作。1997年9月被告将我的工作用车骗至北京不归还,被告的种种过激行为已严重地伤害了我的声誉……”

  而宋的说法与之截然不同。她不仅否认了“骗车”和“到厂大闹”的行为,还讲述了一个让她受伤至今的故事。那是她产下二儿子前不久,一位自称是杜双华副手的女人,来到他们北京的家中。

  宋雅红说:“我很礼貌地让她进屋,以为有什么事。没想到,她进屋刚坐下,就让我与杜双华离婚。我挺个大肚子,心脏也不好,不能生气,就听她说。结果她看我不着急,就要来抓我……”

  宋雅红说,尽管有保姆拦着,即将生产的她,还是在门槛上摔了一跤——“生孩子的时候,可能是心里有愧,杜双华在外面看,不敢进屋,但也不走远。一会儿过来探头看看,一会又过来……”

  突如其来的“被离婚”

  在生完孩子后,宋杜二人的婚姻几乎名存实亡,“一年见不了几次面”。这桩婚姻以一种令人不解的方式维持着。对此,宋雅红的解释是,为了二儿子——1998年,二儿子被杜双华“掳去”,“一直不让见”。“开始,我天天去要儿子,他们就是不告诉我在哪……”

  对于大儿子来说,青少年时代,父亲杜双华的印记是如此之淡——“说重一点,不能说忘记他了,就是说想不起来了,因为太淡了。只是有时候爷爷跟我提一下,然后我就通一次话,就这样。”

  宋雅红的姐姐和姐夫们说,对于妹妹和杜双华的婚姻,多年来他们是知道情况的。但是,婚姻毕竟是两个人的事情,母亲不在了,这种事他们也不好多说什么,“平时见面的机会也少,很少谈这些事”。

  就在这个时期,杜双华的钢铁帝国逐渐成形,并最终将其推上2008年胡润百富榜的榜眼之位,身价几百亿;而宋雅红,这个要强的女人,也没有让自己闲下来,“二儿子生下来不久,我就去上班了,自己单干。”

  2008年,在经过一次心脏病发作、急送医院的抗争后,宋雅红见到了已经十几岁的二儿子。而这时,儿子告诉她:在外面他已经有了一个“妈妈”,还有一个妹。当然,12岁的孩子不知道,真正的妈妈为了见他,不知流了多少眼泪。

  儿子的归来,没有让宋杜二人的婚姻回归正常,这种常年“分居”的状态,一晃又是两年。宋的说法是,这期间,她和杜双华也谈过离婚,但“他(杜双华)就是不愿意,我也不知道为什么”。

  儿子的说法是,二人谈离婚谈过多次,“就是两个人都想去解决,但是真到了摆在桌子上去谈的时候,话不投机半句多吧?就是说了两三句就开始吵,然后两个人都说不吵了、不吵了,又说两三句又开始吵……”

  宋雅红的说法是,最开始谈离婚,杜双华建议双方互不补偿对方财产。经过谈判,最后杜同意买下一层高档写字楼送给宋,并建造一个100亩规模的农庄,而宋要将800万的债权及相关货物赠予杜。

  这场颇为艰苦的谈判最终没有生效。2010年9月20日,跟杜双华“谈崩了”的宋雅红,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令人惊讶的是,杜双华向法院表示:“不离婚,我们感情好得很!”

  由于杜双华拒不出庭,海淀区法院对其警告:“再不回应,将缺席判决、对其财产进行分割。”结果,开庭之日,杜双华的代理律师先是提出管辖异议,认为此案应在河北衡水当地法院审理。

  接着,律师拿出了2001年河北衡水中院判决杜双华与宋雅红离婚生效的判决书。上面赫然写道:“一、准许原告杜双华与被告宋雅宏离婚。二、婚生男孩杜秋龙、杜泽龙均由原告杜双华抚养并负担费用……”

  “我当时就蒙了,脑子一片空白。”宋雅红说,她不敢相信,离婚这么大的事情,怎么她自己竟然不知道。“敢情你(杜双华)10年前就算计我?那还在那谈离婚,协议都写了几张……你想想,我这心里有多大的落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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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19 15:10:42 |显示全部楼层
  疑窦丛生的判决

  这份突然出现的判决书,几乎击溃了宋雅红——她没有到庭应诉,没有收到起诉书,甚至连开庭传票也没见过,判决书更是闻所未闻。自始至终,杜双华起诉她离婚并生效,她却一切都不知情。

  更让她悲愤的是,在起诉之前,杜双华似乎也认为自己没和她解除婚姻关系——“2002年、2008年、2009年,杜双华自行登记的《暂住证》上记载的婚姻状况均为‘已婚’,也告诉儿子,准备离婚。”

  10年前杜双华起诉离婚的理由是,与妻子在1997年分居,3年半内连电话都没联系过,妻子“下落不明”。而其证据,是衡水中院来京的一份走访调查——找到物业管理处的一名工作人员李某,被告知宋雅红已经1年多不在此居住了,找不到人。

  2011年,宋雅红的律师陈旭再次找到了这位已经退休在家的老人李某。李某说,她没有见到什么自称衡水中院法官的人来物业管理处找她,来做一份所谓的调查笔录,“从来没有。”

  “你想想,我的大儿子一直和杜双华的父母住一起。我每周也都过去,接送孩子,逢年过节,也和二老在一起,他怎么会不知道我在哪里?!”对于杜双华诉称的“下落不明”,宋雅红愤愤不平。

  “法院调查的地址是我当时的住处,哪怕上去敲敲门,我都可能在家。而且我身份证的户籍地址是公婆的住处,我经常回去,同样可以找到我。可法院仅凭找了一个所谓物业的人就说我下落不明,实在说不过去。”

  令人不解的还有,这份判决书错误丛生:宋雅红的“红”被写成了“宏”;杜双华及长子次子的出生日期都写错了;而且宋雅红并非“无业”;此外,在原判决书上,宋杜二人的二儿子名字“未改先知”。

  2007年3月,宋的二儿子曾在公安局进行过更名。但是,令人生疑的是,2001年的判决书上写的名字,却是2007年之后的变更名。

  “难道衡水法院,能未卜先知?”宋雅红质问道。

  2010年10月28日,衡水中院发布裁定,将2001年判决中的错误一一改正;6天后,该院再次裁定,“原审原告杜双华与原审被告宋雅红离婚纠纷一案……经本院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认为,该判决确有错误,应予再审……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可是,宋雅红和律师没想到的是,2011年4月6日,衡水中院告知宋雅红:“合议庭认为,你与杜双华的婚姻关系已由本院(2001)衡民初字第1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解除,该判决已经于2001年7月28日生效,本案再审审理范围仅限于你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纠纷。”

  财产,或许才是一切纠葛的核心。

  纠葛背后的巨额财富


  据本刊2008年对杜双华的调查显示,杜拥有日照钢铁集团100%的股份,其企业实力即等于个人实力。而其2010年在日照钢铁集团讲话表明,该公司“全年实现销售收入453亿元,集团全年实现利税76亿元,其中利润45亿元、上缴税金31亿元。”

  其2011年对于日钢的年度综合考核目标是:“产铁1320万吨,产钢1260万吨,产材1220万吨,利税100亿!”

  日钢还只是其庞大商业帝国的一部分。在其版图上,京华创新集团占有重要位置。这个创建于1993年5月的企业集团,下辖衡水、唐山、莱芜、吉林、广州等京华制管公司,是河北省十大民营企业之一。

  该集团正是杜双华离开北京,到其老家河北衡水创业的起点,也是与宋雅红婚姻关系变淡的肇始。

  杜双华曾总结当年的创业,“从1994年到1998年,我们通过滚雪球的办法,靠积累促进发展,使投入产生效益,企业有了较厚的经济基础。1998年,年产量达到了30万吨,销售收入4.2亿元,位居河北焊管行业首位。”

  在财富快速增长的同时,杜双华在衡水也获得政治上的光环。1995年,杜双华被评为衡水市明星企业家;1996年,被评为衡水市青年创业先锋;1998年,被选为衡水市人大代表;2003年当选为河北省人大代表。

  这些或许可以解释,为什么宋雅红和杜双华都是北京市居民,而杜双华起诉宋雅红,却选择了衡水市。另一个看似无理却又能让人领会的细节是,一桩看似普通的离婚案,一上来就得以在衡水中院审理。

  5月6日,本刊记者致电2001年判决宋杜二人离婚的法官曹忠毅。针对社会上“判决书造假”的传言,他进行了驳斥,“这个判决假不了,有离婚这个事,就是时间太长了,具体细节我想不起来了。”

  对于宋雅红突然“被离婚”的说法,杜双华这位神秘富豪及家人均表示了沉默。本刊多次致电杜本人,无人回复。而其姐姐则强硬将记者阻于杜双华家之外:“你怎么知道我们家地址的,我们什么都不知道,你都听她(宋雅红)说去吧!”

  宋雅红一再强调的是,她并不是为了争夺杜双华的财产而来,她要的只是“一个说法”而已——“即便争来家产,我也会给我两个儿子,我现在每年销售收入几千万,我要这个钱干嘛?!”

  宋说,她忧虑的是,“他(杜双华)的能量这么大,我也知道,我这个官司赢的希望不大。可我就是为了争一口气。不然,我10年不见儿子,母亲因为我的事,刚六十多岁就早早地去世了……这些谁来给说理?!”

  而他的孩子们,只能在这场婚姻战争中无奈旁观。留给大儿子杜秋龙印象深刻的一个场景是,2008年,当分别10年的弟弟知道自己真正的母亲时,一脸迷茫,“更多的是急躁,他肯定很想不明白……不知道这些火该冲谁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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